我为群众办实事|深汕合作区法院快执快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其丽
2021-12-12 20:49

“真心感谢深汕合作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我们的案件从九月份申请强制执行到领取执行款,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大大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及时解决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12月10日,来自惠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为深汕合作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送上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并连声致谢。

9月9日,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深汕合作区法院申请执行其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偿付建设工程款项142万余元。受理案件后,深汕合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了解到,该笔工程款项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问题。为切实落实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汕合作区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团队,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行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但均未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随后,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并依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成功将该笔执行款执行到位。

至此,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执行款,向涉及该笔工程款的农民工发放了工资,并向深汕合作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该案的成功执结,是深汕合作区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缩影。

临近年终,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突出,深汕合作区法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加大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涉农民工工程款264万余元,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下一步,深汕合作区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强化执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联动政府机构以及社会组织,探索建立诉前调解、立案、送达、审判到执行等覆盖诉讼全流程的诚信司法机制,不断健全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修复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双区”建设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深汕合作区法院快执快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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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周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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