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
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莫冠婷 杨琼婉
2020-06-28 21:54

6月28日,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广州启动。该活动将持续至2021年6月底,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活动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干部、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宣讲内容重点突出五个专题。一是法规政策专题。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解读,宣传解读与儿童相关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宣讲对象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二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三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四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五是工作履职专题。按照民政部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省民政厅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应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有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的乡镇(街道)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村(居)儿童主任负责组织对本村(社区)服务对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在读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不少于一次集中宣讲,村(居)民委员会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省民政厅将确定若干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至少要确定1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持续跟踪问效,总结积累经验。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莫冠婷 杨琼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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