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就拿别人的车“出气”?深圳两男子被拘!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向佳佳
2021-11-16 21:29

掰后视镜、划车漆和扎轮胎行为都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市民在遭遇停车纠纷或心情不好时,千万不能为泄愤而故意毁坏对方车辆。这样做,轻则赔偿,重则获刑。

男子泄愤毁坏占位车,得不偿失

今年10月15日,光明公安分局南凤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凤凰街道塘尾社区的小车后视镜被人为毁坏。接报后,南凤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查看公共视频发现,一男子驾驶小车来到案发现场,下车后径直走向张先生的小车,徒手将车后视镜掰坏后驾车离开现场。

经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刘某,于11月3日成功在塘尾社区将他抓获。刘某当场承认自己掰坏他人汽车后视镜的违法行为。

原来,10月15日凌晨,刘某从东莞回到塘尾社区。在停车时,他发现一辆面包车是斜着停放的,占用了两个车位,顿时愤懑不已,一气之下下车将面包车的右后视镜掰坏。

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停车有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车辆乱停乱放不仅给他人带来不便,也给交通带来很大压力。市民如遇到违规停放的车辆,可以拨打12319城管热线或与交警部门联系到场依法处置,切勿冲动行事,做出违法行为。

小汽车变成“出气筒”,男子毁车被刑拘

好端端停在路边的爱车,一夜之间竟惨遭“黑手”,两个后视镜和雨刮器被掰坏,四个轮胎还被放了气。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竟是一名男子撒气所为。

11月9日17时许,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车主肖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玉塘街道长圳路附近的小汽车后视镜和雨刮器被人故意损坏,四个轮胎也被放气。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警方通过排查案发现场及周边公共视频发现,11月9日凌晨,一名男子摇摇晃晃地走到肖先生停放的车辆处,环顾四周后,先是徒手将车后视镜掰断,然后逐一将四个轮胎放完气后离开。两分钟后,男子又返回停车处,将车辆雨刮器掰断,一顿操作下来后扬长而去。11月10日凌晨3时许,民警成功在玉塘街道长圳新村一网吧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张某交代,他和车主并无过节,11月9日晚上,他在外喝多了酒,走在路上时,想起工作和家庭上的琐事,心情烦躁,于是拿停放在一旁的小汽车出气。

目前,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原标题《深圳俩男子拿车“出气”被拘》)

编辑 编辑-周梦璇(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党毅浩,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向佳佳)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