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马峦|未及时主动申报出租屋人员信息 楼栋长面临千元罚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江育文
2021-11-08 20:11
收录于专题:奔腾马峦

11月4日,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网格中队在赤坳工业区某出租屋进行居住登记信息核查时,发现有2名非深户籍人员超时未申报。江岭社区网格中队立即联系马峦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其居住情况进行录像取证,随后在警务室约谈了申报义务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相关规定,警务室联合江岭网格工作人员对该申报义务人就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进行梳理,讲解自主申报系统操作流程。最后,拟对其作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

对此,马峦街道再次提醒各位申报义务人(楼栋长),要正确认识出租屋管理的主体责任、权利及义务,主动、按时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信息,不得抱有侥幸心理。

接下来,马峦街道将继续加强警网联动,加大法规条例和警示案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压实各申报义务人(楼栋长)的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出租屋管理工作和谐、安全、稳定。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江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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