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开展区直单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晶报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张建国
2021-11-05 09: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11月2日,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一场行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龙岗区有关领导、区直行政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余人、龙岗法院有关领导等参加了旁听。


此次庭审的案件是一宗涉及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纠纷,标的额较大,争议点较多,证据内容多。针对以上案件特点,合议庭做了充分的庭审准备工作,召集庭前会议,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就案件程序性事项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过程条理清晰、规范高效,庭审全程仅历时一个多小时。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就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与旁听的区领导干部进行“以案释法”。审判长林洋法官表示,企业名称是企业文化、发展愿景、行业特点等因素的综合体现,也是同业内一家企业区别于其他经营主体的重要符号,企业名称权是企业的重要权利之一;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较为典型。庭后,合议庭将进行认真评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林法官还向大家介绍了五年来龙岗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通过旁听庭审和庭后交流,领导干部们一致表示,与庭审“零距离”,切实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庄严,更深刻体会到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崇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了解到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现状,对强化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龙岗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龙岗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主导作用,为深圳“双区建设”、为龙岗打造知识产权高地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同时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普法工作,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一体推进法治龙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法治建设助推龙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晶报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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