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获悉,日前龙岗某家具公司老板金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今年4月,龙岗公安分局爱联派出所接龙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来案件线索,得知辖区某家具公司因经营不善,于年初停工停产,老板金某失联,拖欠45名员工5个月工资共计57万余元。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龙岗人力资源局曾通过多种方法多次联系金某,但其一直未出现。
接报后,爱联派出所立即启动侦查程序,通过走访调查等途径,掌握了金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并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8月,金某在山东被警方抓获。归案后,金某狡辩称,其是因为顶不住供应商的谩骂,才更换手机号码和其他通讯方式,自己在父母经营的工厂工作。目前,金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据了解,临近年底,深圳龙岗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与相关部门配合,重点了解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行业经营情况,及时发现欠薪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龙岗警方已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宗,追究7名经营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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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什么?
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深圳晚报)
编辑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