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说起毒品,除了“臭名昭著”的海洛因、鸦片、大麻······还有一些在日常生活中坑娃没商量的止咳水!
What?止咳水不就是普通的止咳药吗?No no no !深圳市普法办原创短视频《普法说说说》第六期,邀请深圳海关给您普普法!
含有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水,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有的不法分子在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向青少年兜售这种“止咳水”,还有的以“带货费”诱骗孩子走私止咳水入境,却不知这给无辜的孩子挖了个大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和大麻、海洛因一样都属于毒品范畴,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将构成走私毒品罪。所以在此提醒各位青少年在通关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带止咳水,因为这不是代购,而是带毒。一旦被查获,等待你的将是牢狱之灾。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