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贪小便宜偷拿超市20元猪肉,反被店长敲诈3万元?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焦雪珂 赵祯 文/图
2020-06-24 21:09
摘要

便利超市内琳琅满目的商品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在购物的过程中有人却趁着人多顺手牵羊。近日,宝安某超市管理人员在抓到一名偷拿超市物品的女子后,竟对其索要高额赔偿金,该女子报警求助。

便利超市内琳琅满目的商品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在购物的过程中有人却趁着人多顺手牵羊。近日,宝安某超市管理人员在抓到一名偷拿超市物品的女子后,竟对其索要高额赔偿金,该女子报警求助。

6月15日早上7时许,李女士在新安街道一家超市购物时,挑选了蔬菜和猪肉,在收银台结账时却只结了一袋蔬菜的钱,将另一袋价值20余元的猪肉偷藏在随身携带的包里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李女士才刚走出超市,就被超市的员工发现并追了出来,员工将李女士带到了店长的办公室,等店长到场处置。

不一会儿,店长闻讯赶到,本该报警处置的他却起了趁火打劫的心思。“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报警去派出所,这样你就会留下案底,二是咱们可以商量私了。”顿了顿,他伸出三根手指,“赔偿3万块,这事儿就算了。”“什么?三万?这也太多了!”李女士听完后,顿时觉得店长有敲诈嫌疑,便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

但报警后的李女士因着急赶去上班,且家里还有两个读小学的孩子等着她送去上学,转念一想,她便又继续与店长“讨价还价”。终于在商议赔偿8千元时二人达成一致,李女士付款后,店长让其离开。

上川派出所民警李耿民赶到现场时,李女士已离开该超市。通过核查并了解基本情况后,李耿民将店长带回派出所,并传唤李女士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李女士为贪小便宜,已经在该店运用同样的方式盗窃4次,且每次都盗窃一些琐碎的生活用品。

据李女士交代,6月13日其因一时贪念顺手盗走超市物品,尝到“甜头”后,又接连几天作案,不料这次却被抓个正着。而店长黄某年则表示,超市物品被盗时有发生,身为超市股东的他对此很是不满,便想借此从李女士身上追回被盗的一些损失。

目前,嫌疑人李某媚因涉嫌盗窃、黄某年因涉嫌敲诈勒索均已被刑事拘留。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焦雪珂 赵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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