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一男子上班途中顺手牵羊偷猪肉,虽饱了一时口腹之欲,却吞下了被行政拘留的苦果。
“警察同志,我的大米和猪肉被偷了!”12月13日10时许,光明公安分局新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兰先生报警称,他放在楼村街道圳美社区一快餐店门口的50斤大米和十几斤猪肉被盗,希望警方处理。
兰先生告诉民警,他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主要接单送货物。12月13日7时许,兰先生按照订单上的信息将50斤大米和十斤猪肉送到指定快餐店,由于还有其他物品需要派送,兰先生将货物放在快餐店门口后便继续前往下一地点送货。然而,到了8时许,快餐店老板来电反馈说未收到货物,兰先生回到快餐店核实情况后怀疑货物被偷,于是报警求助。
在掌握相关线索后,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9岁),于12月14日19时许在新湖道圳美新村将其抓获。据了解,刘某在附近一工地上班,上午路过该快餐店时,发现门口放着的大米、猪肉无人看管,一时心生贪念,趁四下无人将货物盗走。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原标题《深圳一男子贪小便宜吃大亏,盗窃60斤猪肉大米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