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构建“四式”诉源治理机制,力促物业服务纠纷“不出社区”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刘斌 陈琼敏
2021-10-19 12:00
摘要

2019年至今年9月,坪山法院共受理此类诉前调解案件63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7%;共审结此类案件287件,调撤率 81%。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呈现群体化、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坪山法院构建“四式”解纷机制推动化解该类纠纷,有力推进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和谐、舒适、优美的安居环境。2019年至今年9月,坪山法院共受理此类诉前调解案件63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7%;共审结此类案件287件,调撤率 81%。

一是构建“漏斗式”纠纷过滤体系,实现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诉至法院的案件一律导入深圳法院融平台,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一对一联系业主、耐心释法答疑促进案件调解。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对于诉前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调解结果的司法终局性和权威性。调裁一体化无缝衔接。对于经调解和通过社区联系后仍然无法化解的案件,及时转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采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法院工作人员”夜间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并将调解贯穿全程,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引导涉案当事人继续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构建“聚力式”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化解批量纠纷。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司法推动+各方参与”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社区所在的街道办、综治办等部门,寻求相关部门在信息及管理上的支持,共同探索解决批量物业纠纷的方法,形成苗头预警、部门联动、多方借力、源头化解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切实把风险防范在源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深圳某物业公司诉433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坪山法院与马峦社区协调联动,妥善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间长达1年的物业纠纷,305件案件在诉前阶段得以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构建“靶向式”类案治理机制,提高行业综治水平。类案发布促进行业自治。不定期通报物业服务纠纷审判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典型引领作用,及时让社会各界了解物业行业的发展变化、业主需求以及物业纠纷的矛盾特点,促使物业公司提升与业主的和谐度。问题研究助力行业清源。针对该类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物业服务共性问题和隐患,及时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动议加强物业监管、明确行业标准、厘定市场秩序等,助力相关部门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四是构建“点单式”司法服务模式,源头预防纠纷发生。社区法官“家门口”释法。深化“一社区一联系法官”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院与社区的沟通联络,加强法律宣讲与解纷指导,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纠纷领域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里”,让社区群众享受到零距离、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线上线下“零距离”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物业服务纠纷庭审直播力度,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及业主代表等现场观摩庭审,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原题《坪山法院构建“四式”诉源治理机制,力促物业服务纠纷“不出社区”》)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王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刘斌 陈琼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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