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没上完培训机构“跑路”了,坪山法院速审速判高效维护55名学员权益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刘斌 罗莎莎
2021-09-26 09:38
摘要

机构人去楼空 学员退费无门 2017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55名学员陆续在广州某舞蹈公司的加盟商深圳某舞蹈公司及个体工商户坪山某舞蹈培训部报名舞蹈培训,并通过现金、转账、刷信用卡或小额借贷等方式支付报名费。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国各地频现预付费消费纠纷,其中线下教育培训行业更是首当其冲,一纸公告宣布关停,连带学员的课时费也一块“打水漂”。面对培训机构关门“跑路”,如何解决学员退费难、维权难等问题?

日前,坪山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妥善化解因培训机构关门“跑路”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维护55名学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机构人去楼空 学员退费无门

2017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55名学员陆续在广州某舞蹈公司的加盟商深圳某舞蹈公司及个体工商户坪山某舞蹈培训部报名舞蹈培训,并通过现金、转账、刷信用卡或小额借贷等方式支付报名费。深圳某舞蹈公司与坪山某舞蹈培训部向各学员出具收据并发放学员卡。收据上载明了培训课程类别及报名费金额,部分收据记载了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分别为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终身制等。

今年7月1日晚,深圳某舞蹈公司工作人员在舞蹈微信群中发送消息称公司因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整顿暂停营业。7月2日,深圳某舞蹈公司正式停止营业,之后其在舞蹈微信群中发送消息称可以安排各学员转校。各学员与深圳某舞蹈公司未就转校事宜达成一致,遂将深圳某舞蹈公司、广州某舞蹈公司、坪山某舞蹈培训部及其经营者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培训费。

法院速审速判 高效维护学员权益

因该批案件标的额较小,原告均未委托诉讼代理人,也未推选诉讼代表人,被告一开始也拒不出面,甚至部分被告拒收诉讼材料,影响了案件的送达及开庭。为此,坪山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及助理主动联系原告,逐一核实案件情况,积极引导当事人注册移动微法院,发放要素表格给各原告填写,包括报名时间、培训类别、培训费金额、培训期限等,提炼案件焦点及核心情况。同时,引导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出庭,积极与被告沟通联系,劝导被告签收诉讼材料,最终妥善完成送达工作,快速推进了案件的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批系列案系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停止营业,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培训地点、培训条件为各原告提供舞蹈培训服务,属严重违约行为,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报名费。法院最终判令相关被告退还各原告报名费。

该批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全部在30天内审结,高效有序地平息了社会纠纷

原标题:《课没上完培训机构“跑路”了,坪山法院速审速判高效维护55名学员权益》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王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刘斌 罗莎莎)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