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舶排放控制上,深圳为行业发展提供“本地经验”
读特记者 齐洁爽 文/图
2017-08-03 17:26

8月3日,交通运输部在深圳召开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现场推进会,与会嘉宾在盐田港现场考察深圳港落实《排放控制区方案》情况,就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及使用、LNG清洁能源的应用、海事部门现场监测检测技术使用及港口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在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现场推进会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香港环保署、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分别介绍船舶大气排放控制政策及实施情况。

深圳于2015年在国内率先实施“绿色航运”补贴政策,至今已累计发放6000万元资金补贴。深圳于2016年10月1日提前实施2017年的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是继上海市之后第二个提前实施的核心港口城市。为推进船舶排放控制,深圳采取了一系列等效替代措施,推广港口岸电和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建设和使用。到2017年6月,“绿色航运”共补贴航运企业47家,船舶9927艘次,累计发放低硫油补贴3713万元,补贴港口企业4家,累计发放岸电建设补贴2329万元。深圳市率先在内地制定并发布船舶排放控制环保公约《深圳港绿色公约》,到2017年6月30日,吸引了包括中国远洋海运等47家公司及1899艘船舶加入。

深圳港从2016年10月1日起,强制船舶靠泊期间使用低硫含量燃油,截至2017年6月底,深圳港已有7643艘次远洋船舶靠泊期间使用低硫燃油,从而减排硫化物约3874吨,氮氧化物约230吨,PM2.5约273吨。深圳港大力推进岸电建设,目前深圳港可提供岸电服务的泊位已达17个,在建6个年底前可投入使用。

深圳港积极开展船舶应用清洁能源,2012年6月,深圳海事局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启动项目合作。深圳海事局参与LNG燃料动力船舶建造,拥有了亚洲第一艘LNG气体燃料动力拖轮,国内第一艘LNG双燃料动力拖轮,以及国内第一艘中小型LNG燃料动力运输船。深圳港作为世界第三大集装箱港口,一直以控制港口船舶污染建设绿色低碳港口为己任,走出了一条绿色高效的航运之路。

见习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齐洁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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