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让买房的凑钱帮你盖房子?深圳率先对开发商说“不”

记者 徐强
2016-05-04 04:13
摘要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5月3日发布重磅消息:深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商品房现售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市民在购买新房时,开发商将不能采取“期房”预售方式,而只能采取“现房”销售的方式。目前,首个试点项目落户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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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委5月3日发布重磅消息:深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商品房现售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市民在购买新房时,开发商将不能采取“期房”预售方式,而只能采取“现房”销售的方式。目前,首个试点项目落户在龙华。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在开发一个楼盘时,都会采取预售的方式,也就是说,购买者从交房款到拿到新房的钥匙,大约会需要等待一年左右的时间,即所谓的“期房”,这是开发商缓解资金压力的一种办法,它意味着,购房者是在用自己的钱为开发商做垫付。而由“期房”销售改为“现房”销售后,开发商将不能提前销售,而只能自己承担开发楼盘的一切资金。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称,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是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做出的探索。

探索“现房”销售稳定房地产市场

深圳是国内最早实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城市,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房地产开发的门槛。由于被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用,因此被广大市民熟知,俗称“期房”。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介绍,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加快商品房供应、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质量瑕疵’等,甚至有开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介绍。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建设厅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深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在探索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革上先行先试,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

首个试点项目落地龙华

4月26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布一则土地出让信息,将出让位于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的一宗土地,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该宗地为我市商品房现售的首个试点项目。

据悉,该宗土地面积35673.14平方米,建筑面积146000平方米,于6月2日开始最终竞价。根据出让条件,该宗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不得预售,只能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经依法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以现售形式对外销售。

由“期房”销售改为“现售”,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在专家看来,这种方式对开发商的资金周转能力是一个考验,开发商的负债将会提高。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专家表示,对试点项目,该委将进行跟踪采集数据,分析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并在对试点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政策研判。目前,我市仍按照国家和省市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审批工作。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这是深圳进一步调控楼市的举措,目前深圳楼市供需失衡,土地供应极其稀缺。采取现售制度可抬高门槛,将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开发商挡在门外,遏制对土地的哄抢,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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