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监控 广东法院全面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
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曾洁赟 蒋先华
2017-07-19 16:56

“到账23笔787万余元,当日发放297笔2524万余元……”这是7月18日当天广东法院执行款收结情况实时数据。2017年6月,广东法院“执行案款实时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正式启用,执行款全面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通过该平台,可对全省所有执行案件的案款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监控平台启用以来,2017年首次实现月结案数超过收案数,发展态势开局良好。

据了解,广东执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6年全省法院执行法官人均结案297件,珠三角地区法院人均结案达386件,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3万件,同比上升57%。

2016年底,广东高院指定佛山中院作为监控平台首家试点法院,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佛山两级法院执结案件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38.7%,执行结收案比达86.39%居全省前列。

监控平台已数据覆盖全省法院全部执行案件,并与九家银行进行对接,具有“一案一账号”、不明款项汇入实时提示、拍卖保证金批量退付、超期付款提醒、执行款的统计分析等五大功能。读特记者了解到,广东高院要求,执行案件立案时,必须将案件信息交付给执行款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在执行款总账户下对应生成二级子账号,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一个二级子账号,确保“一案一号”。

据统计,“执行案款实时监控平台”全面启用的6月份,全省法院执行收案5.2万件,结案5.5万件,2017年首次实现月结案数超过收案数。

未来的平台大数据,将在实时查询、定时“体检”、快速支付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广东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读特记者,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案一账户”的网上管理,案款一一对应,支付快捷,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见习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曾洁赟 蒋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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