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两篇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2020-06-15 21:05
摘要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了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并通报表彰。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了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并通报表彰。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提出的《关于开展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的司法建议》和由深圳中院提出的《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流动管理的司法建议》入选,分别位列第一条和第三条。

2019年下半年,南山法院审结一宗非法“校园贷”诈骗案,部分被告人及被害人涉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法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十一名被告人一年三个月到十年不等的刑罚。

法官意识到,上述案件不仅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已成为影响校园安全、教学秩序甚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校园贷”规范有序管理,整治相关违法犯罪存在的条件,由深圳中院与南山法院联手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了一系列司法建议。

建议提出,校方应大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通过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加强与银监、公安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活动,帮助学生提高防范能力。建议校方利用身边真实案例,帮学生深刻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掌握对非法“校园贷”的甄别抵制能力;帮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培养勤俭节约意识;帮学生提升法律素养,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建立留存相关凭据意识。

法院还建议学校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全方位向学生发布有关非法“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完善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校园贷”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非法“校园贷”,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此外,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定期摸底排查,与学生家长加强联系,做好风险提示。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建立“长效常治”,该院将坚持跟踪与反馈双向结合,确保建议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办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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