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坪山区司法局启动了《民法典》宣讲部署会暨民法典“第一课”物权编活动,邀请了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德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发生就《民法典》物权编进行专题宣讲,活动由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钟远平主持,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区住建局、部分宣讲团成员、社区调解员、坪山区相关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参加。
活动首先由白宁对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宣布坪山区《民法典》宣讲活动正式启动。他表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民法典》的宣讲活动一定要凝聚基层力量,贴近基层实际,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三个阐释,一是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二是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三是要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随后,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陈发生律师针对《民法典》物权编与坪山区相关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从“停车场车位归属”“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入,引入相关判决案例,对《物权法》以及《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和解释。讲解过程与物业负责人积极互动,就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答疑。据悉,我区首个物业领域的调委会坪山区金地朗悦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将为小区各种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会继续凝聚基层力量,依托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持续开展《民法典》“五进”宣讲活动,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力度。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贴近基层实际,对《民法典》进行长效、常态宣传,让《民法典》这部百科全书真正成为群众生活的依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