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6 月 11 日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今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明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广告业、娱乐业缴费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释放减税降费红利。据深圳市税务局统计,今年 5 月申报期,深圳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2 亿多元,预计深圳全年将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3 亿元。
据介绍,6 月 1 日起,缴费人正常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即可自动享受减免。今年已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可以选择抵减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以申请退还。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户外广告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新订单明显减少。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出台后,大大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发展增添了信心与底气。"深圳市东方美晨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秦先生说。
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 , 深圳市税务局已第一时间向缴费人发送短信提醒,并通过电话通知、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渠道发布上述政策。接下来,深圳市税务局将完善相关流程,优化系统相应功能,多方面提升办税申报流程。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