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利,一90后男子结伙虚构网络交易平台,假冒网络客服诈骗多名被害人。终在东躲西藏三年后投案自首获得轻判。近日,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1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和王某某等三名酷爱网游的同学,以网游爱好者为对象进行所谓“创业”。租住了一间民房,并找人制作了两个高度仿真的虚假网络交易平台。随后又招募了帮手开始平台运行。
被告人登录某网络游戏厅发布购买游戏账号的信息,并要求卖家必须登录上述两个“交易平台”交易,从而骗得卖家的游戏账号信息以供转卖牟利。
当卖家在虚假网站卖出游戏账号后,才发现自己无法将交易款从交易平台上提出,于是联系网页上提供的“提现客服”。但该客服实际为李某某等人操控的假冒客服,他们以账户未能激活、账户资金不足等多种连环借口,欺骗卖家一而再、再而三的向指定账户汇款,从而诈骗钱财。经查证,截止2012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及其同伙共诈骗了7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近人民币6万元。
2012年3月下旬,一卖家意识到被骗,愤而报案终致东窗事发。不久后,同伙纷纷落案。李某某侥幸脱逃,一直东躲西藏,提心吊胆。2015年4月初,不堪心理重负的李某某来到福田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向案件被害人退赃和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其做出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判决。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