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日上午,受援人彭某某手捧一面写着“法援有功,刑辩有情”锦旗对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致以诚挚的谢意。
据悉,坪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通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彭某某指定辩护人,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刑事办案经验丰富的广东德布律师事务所于应书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针对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彭某某提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的量刑建议,从被告人彭某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辩护,请求人民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既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犯罪,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推动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多元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秉持着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对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公益服务活动。2021年截至9月底,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提供3213人次法律咨询、143件民事案件代理、325件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服务,同时提供了150宗法律帮助服务、468宗认罪认罚见证服务,为人民群众挽救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接下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感受到法律正义的温度。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