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黄方格 282辆车今天被罚
记者 解树森/文 刘羽洁/图
2017-07-03 18:12

今天开始,深圳交警针对违法占用“黄方格”开始大规模集中整治。截至下午16时,共处罚282宗。

记者了解到,针对违法占用“黄方格”深圳交警始终在查处,以往的查处类型主要为在黄方格内违法停车。近期,深圳交警结合相关法律,更加细化了涉及“黄方格”的违法类型和执法标准。

上午8时30分许,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华富路的东南门门前交通特别繁忙,加上暴雨,交通压力急剧上升。一辆粤B白色比亚迪小车停在医院门口的黄方格内上下客,现场执勤民警立刻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让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并告知其违反了“黄方格内违法上下客”规定。随后,执勤民警对该小车驾驶员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早高峰一个半小时,在市二医院门口一个执法点,就开出了五张违法占用“黄方格”的罚单。

从今天开始,深圳交警正式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重点查处“违法停、上下客、5·10秒”三种占用“黄方格”的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深圳交警各辖区交警大队在各辖区的重点路口、路段设置了路面整治组现场执法。同时,启用交通监控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截至下午16时,深圳交警在全市共设立近千个整治组,在落实暴雨天气交通疏导工作的同时,共查处各类占用“黄方格”交通违法行为282宗。

查处占用“黄方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处300元罚款。

三种违法情形

一、驾驶人不在车内,占用黄方格违规停车的。

二、驾驶人在车内,在施划黄方格的出入口、路段,当遇前方无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等情形时,机动车停在黄方格区域上下客。

三、在施划黄方格的路口,当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黄方格区域内停车等候的,认定为“排队等候时占用黄方格停车”。具体情形包括:进入黄方格内停车等候,5秒内未发生位置移动的;进入黄方格内停车虽未达5秒,但在同一黄方格内故意缓慢行驶、走走停停,车辆超过10秒未通过黄方格区域内的。

编辑 周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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