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开始啦!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了解到:申报时间为6月26日至8月15日。
“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和政府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奖项每年评定一届,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市长质量奖设大奖2名、提名奖2名、鼓励奖6名。获奖单位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授予奖杯、证书和奖金。
2017年度市长质量奖现受理申报,受理部门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申报条件为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三年以上、取得良好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详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最新发布)”。
申报材料
1.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5份(加盖公章);
2. 《自评报告》5份,对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2016-2017年)》编写;要求文字简练减少铺陈,要点突出凸显特色,内容完整避免缺项,数据客观注重比对,含图表不能超过3万字;封面和文本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不采用硬质或铜版纸、胶印纸等高档纸张;
3.证实性材料1份,指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材料;
4.含上述1、2项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首页» 办事服务-在线办理»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现场交件。市长质量奖网上申报系统网上预审通过的,于截止时间前,向秘书处或市民中心对外办事大厅指定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进度查询。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或由系统自动反馈。
编辑 党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