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月28日开始申报
深圳新闻网 ​记者 牛耘
2022-07-25 18:14

为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建设海外仓、独立站不断健全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圳市商务局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

此次申报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建设海外仓、独立站不断健全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受支持的企业数量受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申报单位应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且在限制期内,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应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申报项目应未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9日18:00,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6日17:45。申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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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牛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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