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首批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2017-06-26 18:30
摘要

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秦某钢贩卖毒品案、刘某平盗窃案,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两宗案件均当庭宣判。据悉,该两宗案件为罗湖法院受理的首批认罪认罚案件。

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秦某钢贩卖毒品案、刘某平盗窃案,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两宗案件均当庭宣判。据悉,该两宗案件为罗湖法院受理的首批认罪认罚案件。

庭审在6月22日上午10时开始。记者了解到,该两宗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告人秦某钢、刘某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庭审过程中,鉴于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两宗案件均当庭宣判,被告人秦某钢、刘某平两人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1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借鉴诉辩交易等制度合理元素,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央深改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两高三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办法,深圳市为试点城市之一。根据有关指示精神,罗湖区政法各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及反复协商沟通,最终形成了《深圳市罗湖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17年5月11日发布。

罗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认罪认罚案件的开庭审理及当庭宣判,是对《方案》的进一步落实,是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亦更多地体现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和人文关怀。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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