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种情况允许商家个体户借道经营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成广聚
2020-06-04 19:52

4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媒体透露,广州将根据《广州市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允许商家个体户在符合条件下借道经营,具体有7种情况。《方案》试行期为2个月。对于“地摊经济”中流动商贩的需求,广州城管部门将深化建设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制度。

《方案》明确,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和适度放开”“加强分类指导和共治共管”3项工作基本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以及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城市环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允许部分区域具备实施基本条件的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方案》中所指商家(个体户)不包含流动摊贩):1.允许商场、超市临时借道经营;2.允许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临时借道经营;3.允许步行街、酒吧街临时借道经营;4.允许沿街商铺临时借道经营;5.允许餐饮店临时借道设置占道经营;6.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借道堆放派送包裹;7.其他可以允许借道经营的情形。

据悉,借道经营时段要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商家类型、交通状况、居民作息等因素,对商家(个体户)实行分类分时段借道经营。对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商场、超市、步行街、酒吧街、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餐饮店等商家(个体户)可以适当延长夜间借道经营时间。其中,为确保公共安全,对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如地铁口、公交站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借道经营。

《方案》要求应以审慎包容态度落实普惠政策,在商家(个体户)提出借道经营的申请后,由属地街(镇)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区域特点与商家(个体户)实际,明确借道经营的区域、场所、路段、时段及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做实做细帮扶政策,属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商家(个体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借道经营行为,坚决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现象。要定期评估借道经营工作。

《方案》指出,须聚焦借道经营效果,认真听取民声民意,定期评估检讨借道经营政策,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采取优化、取消、增补等方式,对临时借道经营区域、商家(个体户)实行动态调整,使借道经营更加切合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实际。

将深化建设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制度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手册》,广州城管部门已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入室入点经营,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无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已采取灵活的设置方式,在部分区域划定临时摆卖点,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时段进行摆卖。目前,广州市已建成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和临时摆卖点超过60个,设置摊位8400多个,惠及1.2万余人。广州市花都区城管局针对新华市场周边流动商贩较多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卫生等问题,积极主动为低收入人群想办法、谋出路,协调市场管理方拿出市场闲置的3楼,免费为流动商贩提供经营场所,得到周边居民的广泛好评。

对于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的分布情况,广州市城管部门表示,将在汇总基层上报的情况后向社会公布,方便有摆卖需求的流动商贩咨询摆卖。

广州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要更加注重保障社会运行秩序和城市运行安全,将坚持不以牺牲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为代价,正确处理好“放”“管”与“服”的关系,找到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和城市治理的最佳平衡点、融合度。对借道经营商家,实行“721”工作法,寓管理于服务,加强精细化管理,重点落实好垃圾分类、油烟处理、食品安全等规定,引导其规范有序、文明守法经营,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最大认同和广泛支持,坚决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成广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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