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深圳市交警局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整治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149辆违法车被处500元罚款,记3分。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礼让斑马线作为全市文明交通秩序“十大整治”重点内容,一直在持续开展。6月23日,交警部门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设置250个整治点位,出动警力1100余人次,针对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不礼让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同步开展“视频大会战”,各辖区大队利用高清摄像头,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的违法开展视频非现场查处。
上午10时,在红荔景田路口的斑马线前,福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正手持摄像机对不礼让违法进行抓拍。记者看到,这条斑马线的人流量较大,但绝大多数车辆在看到行人通过时都能减速并停在斑马线前耐心等待行人通过。
记者了解到,对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摄录取证后录入违法系统: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车道相邻的。
以下几种情形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机动车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也就是说以行人为标准,与其相隔两个车道的第三个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行;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第一辆不礼让车辆会被认定为违法,后面跟随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不认定违法;机动车在已进入到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发生冲突的;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但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截至下午17时,深圳交警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149宗。同时,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1551宗、行人非动车冲红灯交通违法行为758宗。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