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三年间近4000人在斑马线上遇事故丧生

中国新闻网 央视新闻客户端综合
2017-06-18 14:10
摘要

设置斑马线,主要目的就是要让行人过街有序安全放心。

记者17日从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此外,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全国事故的90%。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称,从造成事故原因分析看,主要是由于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法律法规通行导致的。具体而言,一个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另一个是行人闯红灯。

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全国事故的90%。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径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但目前很多城市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还比较普遍,在斑马线前争道抢行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行人过街的安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指出,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也反映出一些城市特别是城郊结合部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不够合理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如部分道路比较宽,信号周期太短、道路中间未设置二次过街设施,造成行人过街不方便等问题。

为管好斑马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要宣传引导,让广大驾驶人熟知礼让规则,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提高守法意识;要按照规定规范设置人行横道,完善标志标线,增设交通信号灯并优化信号配时,增设二次过街设施,增设抓拍设施,有条件的还要增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最大限度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此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表示,要严格执法,通过加强巡逻、监控抓拍等措施,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要加强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形成“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


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线”

行人过街要走斑马线,这是常识;机动车要避让斑马线,这也是常识,更是法律规定。设置斑马线,主要目的就是要让行人过街有序安全放心。但在现实中,很多时候却并不安全,也不省心。机动车转弯不避让行人,在斑马线前不减速的情况随处可见,甚至出现许多不应该发生的惨剧。

一条南北双向的道路有四条车道,在护栏中间有一条斑马线,但是没有交通指示灯。那么在斑马线上通过这样一条马路是否容易呢?机动车驾驶员是否会给行人让行呢?记者体验了一下。

在记者旁边是一位白发老人,也正站在斑马线上等待通过。但是行驶过来的机动车在斑马线处并没有减速让行,甚至还有车辆鸣笛。

记者来到另一处,这是一个带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同样,很多车辆不但不让行人,还鸣笛与行人抢道。

驾驶员因避让行人惹后车不满 无辜被打

而当有些驾驶员选择避让行人的时候,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5月30号上午9点半,李先生驾车在一个路口因为避让行人转弯较慢,引起了后车不满。

在前方人流密集的情况下,红色轿车强行从非机动车车道超车,别停了李先生的车。接下来,红色轿车的车主一边骂,一边打了李先生的脸和头几下。

不仅自己不让行,还暴力对待让行的驾驶员,这名红色轿车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对于机动车让行行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驾驶员不守法、不让行致交通拥堵

然而,在很多路口,驾驶员不守法、不让行,这不仅造成了交通拥堵、秩序混乱,还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前几天发生辽宁锦州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事故,监控画面显示,一名老人从画面右侧出现,行走在斑马线上,这时其右后方开来一辆左拐弯的红色轿车,就在老人走到路口中心位置时被轿车撞倒。可以明显看到的是,这辆红色轿车在接近斑马线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减速,直至车头撞到老人才有急刹车的迹象。

5月3日晚上发生在荆州的这起事故,一名行人正在斑马线过马路,一辆出租车在拐弯的时候也是没有减速,导致了事故发生。4月2人下午在一处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前,两名男子并列行走至马路中央时,被一辆没有减速的直行越野车撞倒。而在河南驻马店,这名女子在斑马线上等待过马路时,被一辆急速行驶的出租车撞倒,随后又发生了二次事故,同样是在斑马线处没有减速的越野车,将女子再次碾压。

机动车避让行人 是礼更是法

尽管法律有规定,依然有驾驶员并未依照法律法规避让行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执行存在一定难度,一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

由于不避让行人导致的事故也在很多国家时有发生,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比如韩国交通法规定,驾驶机动车遇步行者在穿行人行横道时,要暂停或慢行,违反规定的处以罚款或拘留;日本交通法规定,车辆进入人行横道之前必须临时停车,且不得妨碍行人通行,违反规定的将处以3个月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高额的罚款。

那么目前在我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因此,为了让机动车让行行人成为一种习惯、让法律落到实处,部分地区也加大了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惩处。今年3月,上海出台的交规,将避让行人纳入其中。规定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弯未让直行的行人先行的,记3分罚款50元。在路段上行经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未避让的,记3分罚款100元。在交警执勤时,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也成为了主要查处的一种违法行为。

行人不一定都是司机,但司机一定都是行人。行人成了司机,就要记着斑马线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家人,将心比心,尊重常识,遵守法律。而司机成为行人,就要换位思考,你会用怎样的车姿来对待作为行人的自己。这样一来,车让人、人礼车,就会是自然而然的和谐场景。当然,要看到这一幕,不仅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再细化一些,执行的力度再强一些。办法务实有力有效,路上的矛盾就会减少,斑马线才会真正成为安心的行人之道。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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