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北京印刷学院文化产业安全研究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的《产业安全蓝皮书:中国新媒体产业安全报告(2015~2016)》指出,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地应用到媒体中,一些新的产业安全问题也显现出来,如内容安全问题、大数据技术对新媒体安全的影响、版权保护问题,这些都与新媒体产业安全息息相关。新媒体产业安全的重要性亟待引起全社会关注。
蓝皮书认为,无论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内容为王”的说法都广为流传,虽然这种说法看似绝对,似乎有意将内容在整个传媒产业链中的作用无限放大,但如果换个角度思考,“内容为王”的说法恰恰表现出了内容对于传媒产业的重要性。根据相关研究,内容环节对于新媒体产业价值的贡献率占产业链价值的45%,这说明了内容的重要性,也足以说明内容安全对于新媒体产业安全的重要性。
蓝皮书指出,产业安全是指特定行为体自主产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受威胁的状态。对于新媒体来说,结合新媒体的实质与新特征,新媒体产业安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新媒体产业安全要注意内容安全。对于传统媒体和当今发展如日中天的新媒体来说,内容安全仍然是产业安全与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内容安全是新媒体产业安全的重要部分。
第二,新媒体产业安全要重视形式安全。即对于新媒体的传播形式来说,形式安全要保证传播内容的原本性,保证传播内容不被恶意篡改、扩散等。
第三,新媒体产业安全要注重技术安全。新媒体主要借助数字技术、通信网络等高新技术和媒介,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和扩散形式。技术安全渗透进新媒体产业安全的各个环节,对内容安全和形式安全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尤其是当今信息化的发展对技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新媒体产业安全要关注版权安全。当今的数字技术时代给新媒体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新媒体内容数字化挑战版权的专有性,媒体形式多样化使得用户身份多样化,用户身份多样化导致版权难以控制,互联网传播的无限性也对版权保护的有限性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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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产业信息安全令人担忧
6月15日,北京印刷学院文化产业安全研究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的《产业安全蓝皮书:中国新媒体产业安全报告(2015~2016)》指出,新媒体产业信息安全令人担忧。在手机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已经是新媒体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蓝皮书特别指出,新媒体产业信息安全具有脆弱性。以手机媒体为例可以分析手机媒体的信息安全。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手机用户数达13.06亿,手机小巧灵活便于随身携带,我国每百人拥有95.5部手机,手机普及率逐年提高,用户范围广。此外,手机传播渠道多元化,传播内容也丰富多彩,信息传播到用户的手机媒体不受约束,传播时间短,私密性强。但由于手机用户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这就使一些信息发送者有机可乘,任何信息都随意发送,这导致垃圾信息泛滥,影响了手机媒体的信息安全。
第一,垃圾信息泛滥。信息发送者通过网络、基站或其他方式向手机用户发送一些并非手机用户定制的信息,这种做法已经严重影响了手机用户的工作和生活。信息发送者一般采用群发的方式,央视“3·15”晚会曾经曝光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向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他们利用专业的工具,将各类广告(如房屋出售、打车、商场购物、保险推销等),诈骗信息(如手机积分兑换、汽车退税、免费地板保养等),甚至恐吓信息、色情信息、造谣信息发送到手机上,借助手机媒体或达到传播目的,或制造社会舆论,这给手机用户带来了诸多不便,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二,信息可信度降低。手机媒体具有较强的互动性,用户可以通过客户端进行评论,发表意见。通过信息传播,用户可以在互联网空间里知晓外部发生的事情,但由于非亲眼见到、亲耳听到的事情不能确定信息来源是否可靠,这就使信息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另外,不排除有些媒体盲目跟风,在没有搞清楚事实之前就盲目转发,只追求速度,不追求内容的真实性,这对用户造成误导。比如,一些众筹活动,公众无法得知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不知道是否存在虚构和隐瞒事实的行为;还有一些信息属于所谓“标题党”,即媒体利用敏感字眼吸引人们去阅读,但实则文不对题或另有他意。
第三,利用新媒体获取信息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恶意攻击。一些公共场合的免费WIFI存在安全隐患,手机用户在免费上网的过程中,个人隐私可能就被黑客盗取了,而在浏览网页、安装软件、下载视频、手机支付等过程中,有些恶意软件或者病毒很可能已经植入了用户手机,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及手机中毒等各种信息安全问题。2016年,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网络空间安全蓝皮书: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报告(2016)》披露,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网络黑色产业已从半公开化的纯攻击模式转化为敛财工具和商业竞争手段,已经形成跨平台、跨行业的集团犯罪链条。2014年7月22日,由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对外发布的《中国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报告(2013-2014)》指出,手机垃圾短信、骚扰短信和电话发生比例仍然较高,在整体网民中的发生比例分别达59.2%、49.0%;手机欺诈、诱骗信息的发生比例为36.3%。
此外,手机恶意软件、假冒网站、诈骗网站、病毒或木马、个人信息泄露、账号或密码被盗也成为我国网民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的主要形式。2013年3~9月,全国因信息安全问题遭受的经济损失达到196.3亿元。智能手机上网用户群中,接收到垃圾短信、骚扰短信和电话的比例较高。除此之外,手机安全事件发生概率较大的依次为手机浏览网页、手机游戏、手机聊天工具、手机下载、手机搜索、手机购物支付等。因此,用户需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同时行业内信息技术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的法规、政策与标准也应尽快完善,以解决新媒体产业信息安全问题。
编辑 王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