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商会调解对化解民营经济纠纷的优势,满足民营经济领域的多元化解工作实际需求,5月21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与深圳市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坪山工商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建立涉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此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新举措,将有利于发挥坪山法院与坪山工商联的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工作,更好地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