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力大湾区建设 多项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措施落地深圳
读特记者 沈勇
2020-05-21 17:17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5月21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意见》推出10条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的措施,其中5条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已落地的5条措施包括:

一是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导下,自2017年3月起,深圳人民银行指导辖内银行探索开展以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为标的的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二是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201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原则支持深圳在前海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和人民币海外贷款业务,服务企业对外合作和转型升级,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2019年1月,深圳博约投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9年6月,深圳博约国际投贷基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5亿元人民币。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深圳博约国际投贷基金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基金项目核准,投资总规模105亿元人民币。

三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根据现行跨境人民币政策,按规定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四是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无政策障碍。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将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或用于新设、并购内地企业或项目。

五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根据现行跨境人民币规定,按规定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深圳人民银行将为相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及时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

除了上述5条在深圳全市落地的措施,另有2条措施已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下文简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落地。包括:一是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2019年下半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部署,深圳人民银行指导深圳银行自律机制筛选符合条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191家,优质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自贸区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二是开展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改革试点。2019年下半年,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改革试点已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落地。对于经银行自律机制认定的守法诚信优质企业,自贸区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为其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以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意见》出台后,上述2条便利化政策的试点范围将扩大至深圳全市。

此外,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等在内的部分措施,深圳人民银行先期已研究拟定了实施方案。

深圳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将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继续大力鼓励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市场认知度,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使用,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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