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5-13 22:14
摘要

用人单位不得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5月1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广东各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广东省人社厅等7部门指出,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作为今年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稳定就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社厅等7部门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本地区职业资格实施的牵头统筹部门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逐项落实先上岗高校毕业生的待遇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要加强督查指导,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相应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各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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