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商务局印发《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20年目标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支持标准、资金安排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有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单家企业年度资助提高到不超过6000万元。《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实施细则》支持内容包括,对深圳市产业生态主导型工业企业引进其上下游企业,按其在2020年每引进1家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以上,并实际到位的,给予100万元招商奖励,单家产业生态主导型工业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产业生态主导型工业企业是指经市促进头部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头部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引进上下游企业是指从市外引进,并在深圳市注册、投资、运营的企业。
此外,《实施细则》表示对推动大型零售企业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对在深圳新设立法人或由非法人转法人且正常经营的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店,根据品牌知名度、年度销售额、连锁门店数量等,择优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推动有意向的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将全国各门店采购额集中到深圳纳统。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在深圳设立的采购中心,2020年度采购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当年度采购额以市统计局统计的商品销售额数据为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专业化销售。对制造业企业2020年在深圳新设立的销售公司,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当年度销售额以市统计局统计的商品销售额数据为准。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提高重点企业保费资助上限。对深圳市重点企业2020年投保保费给予50%的资助,单家企业年度资助提高到不超过6000万元。重点企业是指已列入深圳市2020年外贸百强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将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保费费率,积极争取扩大信用额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渗透率。对深圳市2019年出口额在8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实施统保,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承保,由深圳市商务局向保费收费单位全额支付。
(晶报供稿)
编辑 周晓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