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读特记者 郭海南
2020-04-29 21:00
摘要

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国内首个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团体标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实施。

4 月 29 日,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国内首个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团体标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对深圳公共卫生场所的基本要求、卫生保洁、室内空气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益田假日广场、家乐福、沃尔玛等成为首批标准执行企业。

▲益田假日广场、家乐福、沃尔玛等成为首批标准执行企业。

据统计,深圳大型商超日均客流量超 7 万人次。防疫期间,消费者对商超内消毒是否规范,消毒效果是否到位?使用的消毒用品对人体是否存在伤害等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情况更加关注。

对此,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商务局指导下,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福田区消委会、光明区消委会共同制定发布《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

据了解,此标准增加了卫生相关产品、公共用品、室内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容易忽视的保洁消毒内容。并规定了消费场所的日常清洁、垃圾回收、通风处理等的操作要求。同时,标准还要求消费场所应定期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保留检测合格报告。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

(作者:读特记者 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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