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奖金5万元!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开始啦!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04-25 09:32
摘要

快来参加评选吧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阵地,龙岗经济社会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发展。因区位优势明显,这里正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一片创新创业热土,吸引着一大批优秀青年创业者,抱着梦想而来、砥砺奋斗。

目前,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即将开始。据悉,本此评选设10个名额,每位获奖者将获得5万元奖励(税后),各位优秀创业者们要抓紧机会参加了。



先来看看本次“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的具体事项吧。

◎推荐评选条件

创业对象范围包括:我市户籍居民,港澳居民,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含全日制在校休学创办初创企业的学生),市外户籍的毕业5年内(2015年以后毕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若上述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作为本届“双创”先锋人物评选对象:

(一)处于劳动年龄段、自主创业1年以上(即2019年7月15日之前注册,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并在龙岗区创业(以当前创业实体注册地为准)的创业者,且本人为商事立户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参股股东;

(二)在创业过程中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

(三)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最终获奖者须提供2019年度纳税证明);

(五)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户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者优先。

曾荣获前六届(2013-2018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称号者,不可再参与本届评选。

◎名额及资金设置

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设10个名额,评选结果公布后由区人力资源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税后)。

◎评选流程

1、宣传发动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各街道利用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渠道给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和预热。

2、资料受理及初核

报名参选者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需附个人免冠近照)一式三份(版面整齐、双面打印),连同个人基本资料及证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学历证书、已获奖证书、奖章、荣誉、专利等)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电子版1份,一并提交至各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初核。报名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街道当场查验报名者资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在符合条件者的《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3、资格复审及评选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第三方机构邀请创业导师,通过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创业者风采展示等方式,评选出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

4、审定及公示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请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结果,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后期宣传推广

评选活动期间及评选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局编制《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风采汇编》,牵头录制创业足迹“微电影”和“小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对创业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牌匾。

◎附件信息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

扫描以下二维码,可下载附件1。

附件2:龙岗区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快来报名参赛吧!

编辑 麦苗茵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