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学习培训活动
深法宣 通讯员 陈熙 张毅
2021-09-07 16:23

2021年9月1日,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坪山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着重对《实施细则》里的新规定、新做法进行深入学习研究。

据了解,新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例如: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理由“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的界定、社区矫正文书送达前发现执行地有误的,可以协商确定执行地问题等,进一步填补了制度的空白。除此之外,也明确了执行地变更接收标准,解决了执行地变更难、接收难的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能更有利、更正确的进行社区矫正。

在学习培训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结合自己的日常工作发表了看法。大家对在社区矫正文书送达前发现执行地不适宜接受社矫的可以再次确定执行地、接收社矫对象后十个工作日组织入矫宣告、考核奖惩中的情节轻微指非故意违反规定等新做法都深表满意,社区矫正人员表示这些新举措更便于之后工作的开展,简化了工作流程,是值得称赞的好做法。

据悉,此次学习培训是坪山区司法局“品质社矫计划”系列培训的重要一环。《实施细则》的发布,为该局出台《深圳市坪山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指引》、《深圳市坪山区社区矫正衔接接收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提供了更细化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构建职能清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该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行使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和权利义务上更加规范。

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矫正执行能力,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执法可依,执法有据。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陈熙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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