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骗了140多万元!东莞市一“专业炒股”诈骗团伙9人被判刑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袁小燕
2021-09-06 21:4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水军甲:“群友们,跟着老王买股票真的赚了!”

水军乙:“我也是,上个月买的股票都翻倍了!”

“老王”:“只要群友跟着我好好学习,就一定会有赚钱的机会。”

你以为天上掉馅饼,事实上掉下来的是陷阱。群内卖力表演的水军和讲师“老王”,正是陷阱中最重要的一环。短短几个月,东莞市一诈骗团伙利用该套路就骗了八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140万余元。

案情回顾:跟着“老王”炒股赚钱 被骗了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28日,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在东莞市常平镇成立东莞市君赢贸易有限公司,招揽何正浩、谌礼虎、余任伟、谢新月、李聪聪、杜娟娟等。金亮亮是公司老板,拥有公司50%股份,全面管理公司,负责与上家对接。

该公司由陈路和何飞使用多个微信号创建微信群,统一昵称“老王”,扮演专业炒股老师。其他人员充当水军扮演股民,在创建的微信群编造炒股老师“老王”能带领群里的股民赚钱的虚假消息,诱导群里的被害人到其指定的“统一证券”虚拟股票交易平台开户。并在炒股老师和业务员的引导下进行股票交易,最后由该虚拟的股票交易平台制造被害人亏损的假象,骗取被害人的资金。“统一证券”虚拟股票交易平台抽取20%的资金后,将剩下的80%资金返给金亮亮,团伙其余成员再按比例分赃。

该团伙从2020年3月19日至5月10日,先后诱导他人在其指定的虚拟股票交易平台上开户充值,诈骗数额巨大,共计140万余元。5月20日,以金亮亮为首的9名团伙成员在常平镇被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首要分子获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谌礼虎等9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谌礼虎、余任伟、谢新月、李聪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杜娟娟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为犯罪涉案公司的股东,且在犯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金亮亮、陈路、丁红兵、何正浩这四名主犯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金亮亮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000元。被告人余任伟、谌礼虎、李聪聪、谢新月、杜娟娟作为从犯,被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告人金亮亮等9人共同退赔所有被害人被诈骗金额。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丁红兵、何正浩、谌礼虎等6人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投资理财须谨慎 不给骗子留机会

近年来,网络违法犯罪特别是投资理财类诈骗频频发生,此类诈骗中受害人被骗金额较大。诈骗分子往往通过精心编织的骗局,为受害人营造一个“能赚快钱、赚大钱”的假象,利用各类噱头吸引群众,稍有不慎,便会落入陷阱。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管理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能赚快钱、赚大钱的炒股平台、投资平台等,以免遭遇骗局。

(原标题《几个月骗了140万余元,东莞市一“专业炒股”诈骗团伙9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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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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