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违规挪用于房地产的贷款要限期收回
读特记者 谢惠茜
2020-04-21 16:38

4月21日,对于网传深圳收回物业抵押经营性贷款一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深圳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均回应记者称,该消息不属实,为假消息。

但深圳银保监局同时透露,昨日下午,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人行召开辖内银行座谈会,对于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提出相关要求,其中包括:对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贷款的业务要重点审查融资需求的合理性;要加强对房产抵押经营贷的资金用途监控,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此外,要求银行要继续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要因业务规范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此前,网上曾广泛流传一则消息称,“昨日晚间,深圳金融办(实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监局与各主要商业银行刚举行完网络会议。会议做出两个决定:一是即日起,所有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做经营贷的,全部不得审批,审批了的不得放款;二是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全部责令各放款行收回”。

经记者向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深圳银保监局求证后得知,该消息并不属实,为假消息,深圳其他本地银行亦向记者证实了未参与网络会议,也未收到相关通知。

近日来,深圳楼市出现的“逆势行情”引起多方关注,并有爆料声称背后的“推手”可能是企业可获贴息的经营贷。这一情况迅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发布《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的紧急自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各家银行紧急自查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此次自查内容主要涉及各家银行截至2020年3月末房抵经营贷余额,2019年3月末余额,2019年12月末余额情况;贷前准入情况。对借款人名下经营实体的真实性调查情况,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情况;贷款管理情况。重点梳理借款人(含企业或个人)自疫情发生(1月25日)以来新购房产(含住宅和商务公寓等)并以新购房产作抵押的贷款情况,以及计划申请财政贴息和预计实际贷款利率水平情况;贷后管理情况。借款人贷后新增房产的监测情况等。

该《通知》要求银行报送自查报告的截止时间为当天下午2﹕30。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陈伊翘

(作者:读特记者 谢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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