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上机动车道罚50元!共享单车成“重灾区”

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范蕾蕾/文 记者 刘羽洁/图
2017-03-16 19:02
摘要

3月16日,市交警局启动“千警百组”行动,全力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3月16日,市交警局启动“千警百组”行动,全力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记者随警执法发现,共享单车是违法“重灾区”。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市民将自行车骑在机动车道上罚款5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截至昨日下午17时,全市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2365宗。

违法多交警开单“忙”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深南东路与宝安南路路口,该路口四个方向没有过街斑马线,行人过街需要走地下过街通道,而这也成为违法市民的违法理由。“骑自行车在过街通道里搬上搬下太费劲了。”张女士由宝安南路北向南方向最右侧机动车道骑行被交警拦下。她介绍,自己刚来深圳,自行车是老公借来的,今天是出来找工作的,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她非常抱歉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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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内骑共享单车

机动车道内骑共享单车

“我为什么签字?我哪里违法了?”“你在机动车上骑自行车是属于违法行为。”“我是按导航骑的啊,以前骑也没事儿啊。”一名男子被交警开罚单后与交警争辩。记者发现,在此路口的宝安南路南北方向和深南东路转弯进入宝安南路,经常有自行车出现在机动车道上,执法交警往往是上一辆刚拦下还没开出罚单,又来了下一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开出了十几张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于在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顶格处罚,罚款50元。

共享单车频现违法

由于自行车存在小、散、乱的特点,使用者在使用自行车出行的时候随意性较强。加之历史原因所致,深圳市区自行车道资源严重匮乏,自行车使用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记者在深南东路与宝安南路路口观察了近1个小时,七成的违法载体是共享单车。记者刚到路口5分钟,执法交警就集齐了四种颜色的违法共享单车,分别来自摩拜单车、ofo、小蓝单车、小鸣单车,基本涵盖了在我市运营共享单车的企业。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慢行系统中全新的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受到了深圳市民的广泛好评和欢迎,选择使用共享单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共享单车运营商在市场上投放的共享单车数量也与日俱增。随之也产生了一些交通管理问题,使用者在机动车上道上任意骑行,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不仅违法,还影响道路通行,更给使用者本身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逾期不缴罚款纳入社会征信

在以往的执法行动中,部分违法当事人为逃避处罚,拒不出示身份证、不接受处罚,甚至是阻挠民警执法。当天的行动中,对于拒不出示身份证或未带身份证的违法当事人,民警通过PDA进行人脸识别。记者看到,民警对违法人员拍照后,很快便比对出多名关联人员,民警进一步询问当事人确定身份,进而进行处罚。

民警进行人脸识别

民警进行人脸识别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5年,深圳交警便与多家社会征信机构共同推进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征信对违法行为人的约束。行人、非机动车被纳入征信的情形主要为受到处罚后逾期未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因交通违法影响的个人信用,将会对考驾驶证及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小汽车摇号申请。而随着全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未来个人信用也会对就业、贷款等产生影响。

见习编辑 耿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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