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龙岗国资全市首创国企资金存放“联姻”招商引资政策
读特记者 毕国学
2020-04-18 15:04

为深化银企合作,4月17日下午,龙岗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联合召开《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政策宣讲会,进一步推进龙岗辖区的银行金融机构与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加强合作。

龙岗区国资局、投控集团公司等区国企有关负责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华润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农商行)等的19家金融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宣讲会。

Δ龙岗区国资局副局长高英主持政策宣讲会。

“面对今年1月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的经济带来的重大影响,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越是要加强合作、深化合作。这也是我们召开政策宣讲会的原因。此举是区国资局、财政局、工信局联合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改革,将国有企业的存款存放与产业部门招商引资政策进行嫁接,形成的一套资金管理办法。”龙岗区国资局有关领导如是表示。

过去两年,区属国有企业的存款存放主要是公开竞价为主。目前,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普通一年定期利率为1.75%,采取竞争性存放后加权平均利率可提高至4%(2019年普遍高于4%,2020年以来略低于4%),大大提升了区属国企资金收益率水平。

与此同时,为防范银行资金存放信用风险,2019年12月26日,2019年第十一次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对区属国企资金竞价存放实行银行投标资格管理和实行单一银行存放规模控制,即要求参与竞价的银行应当具有当年度深圳市国库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且单一银行存放的竞价资金余额不得超过30亿元。

Δ政策宣讲会现场。

综合上述措施,区属国企资金存放已较好地实现安全和收益相对平衡的管理目标,并且每年度共管资金利息收入也按规定大部分调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但是该区意识到,区属国企资金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仍然不够强,特别是当前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将区属国企资金的存放管理放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予以谋划推动。因此,为充分发挥国企资金对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实现提升资金存放效益和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机结合的管理目标,区国资局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国企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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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励存款支持额度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重大项目引荐专项奖励存款支持额度由区工信局审核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核算的孰高值确定:

(一)按照企业经营规模核算。1.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2亿元以上(含)的实体经济企业,给予5亿元存款支持;2.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1.5亿元(含)—2亿元(不含)的实体经济企业,给予3亿元存款支持;3.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1亿元(含)—1.5亿元(不含)的实体经济企业,给予2亿元存款支持;4.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收入法增加值0.5亿元(含)—1亿元(不含)的实体经济企业,给予1亿元存款支持。

(二)按照信贷增量支持规模核算。按照银行给予上述第(一)款相关企业在引进落户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较引进前一会计年度的贷款增加量的50%给予存款支持”。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

(作者:读特记者 毕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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