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五批信访举报案件6宗,其中龙岗区2宗,深汕特别合作区2宗,南山区1宗,市直部门1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3宗,水2宗,大气2宗,土壤1宗,生态1宗,其他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5批29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5宗,宝安区4宗,南山区3宗,龙岗区2宗,福田区1宗,罗湖区1宗,龙华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11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14宗,大气8宗,生态6宗,水5宗,土壤5宗,其他3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