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增加幼儿托管服务供给 2至3岁幼儿托班拟纳入幼儿园发展规划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2021-09-01 08:44

深圳将增加幼儿托管服务供给,为职场父母排忧解难。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出,将根据幼儿园及其托班学位需求等状况,统一拟定全市幼儿园发展规划。

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两周岁到三周岁的幼儿,是《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亮点之一。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专项规划、公共服务配套、民办幼儿园扶持等条款中,都增加了关于幼儿园托班的规定,以更好落实国家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关于2至3岁幼儿托管的需求。

近年来,学龄前儿童自闭症患者比例逐年上升,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作出一系列规定。一是幼儿园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二是政府应当根据特殊需要学前儿童的类型、数量及分布情况,制定学前特殊教育保障政策,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三是各区政府应当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幼儿园实施融合教育,为开展融合教育的幼儿园提供师资培训和支持性服务,加强对学龄前特殊儿童康复教育的监管。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还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规定纳入总量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公办幼儿园原在编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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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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