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外商投资除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外,还将探索“非违规不干预”的全新管理模式,以推动该片区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草案)》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赋予自贸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于2015年挂牌成立,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部分。此次立法,旨在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对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变通,赋予自贸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破除其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条例(草案)》规定,自贸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一体化运作,按法定机构管理。市政府向管委会下放自贸片区发展需要的市级管理权限,支持自贸片区改革创新。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金融监管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片区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建立了权责一致、部门协作的自贸片区管理体制。授权管委会除行使经济方面职能外,还按规定承担教育、医疗、文化、生态等社会职责,更自主地探索城市基层治理新模式。
探索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准入限制
促进深港合作是自贸片区的重要任务。《条例(草案)》规定自贸片区逐步取消或者放宽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准入限制措施,探索对港澳企业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支持港澳企业实行跨境办公,实行跨境办公企业备案制度,拓展港澳企业发展空间和载体,为港澳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香港政府机构公开发布的公共工程承包商名册中的承包商可以参加自贸片区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香港保险公司可以在自贸片区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处理香港保单在内地的咨询、理赔、续保等服务。
香港、澳门已经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是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可以在指定的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使用。
开展自贸账户本外币一体化试点
《条例(草案)》支持自贸片区在扩大开放、金融创新等方面有更多突破。
在通关模式方面,简化进出境监管手续,实现各监管部门一次登临、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自贸片区创新跨境税收监管便利化措施,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探索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贸易发展的税收。
建设游艇旅游自由港,建立游艇出入境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对港澳游艇实施航行水域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水域可以自由航行。
自贸片区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试点。自贸片区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可以自主用于自贸片区内以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
探索推进自贸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推动自贸片区与港澳开展基金、保险、银行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探索单一通行证制度,构建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
支持自贸片区开展技术移民试点
在人才政策方面,《条例》规定,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建筑、规划、设计、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可以在自贸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以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支持自贸片区开展技术移民试点,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测试、积分评估等技术移民制度,优化外籍人才在自贸片区工作、出入境、停居留等手续。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拓宽国际人才招揽渠道。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