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东莞市厚街顺丰速运公司27岁的快递员严某,任职期间私自保存了8910张登记有客户个人信息(含公民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的快递单存根联,并将它们出售给经营微商的刘某。
现年27岁的严某,原是东莞市厚街顺丰速运公司快递员,因为负责收发快递,所以手上保存有一些快递单存根联。按照顺丰公司的规定,快递员派发完寄件后,应把快递单带回公司交给仓管进行电脑扫描,进行电子存档,然后,就会把快递单打包好放在仓管的办公桌旁,等每个星期五统一运送去销毁。然而,严某并未按规定将快递单上交,至离职时,手里已经积累了8910张快递单存根联。
严某有个经营微商的好友刘某,苦于没有门路发展客户,生意一直不理想。所以,就想到了当快递员的严某,因为他手上有记载着公民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的快递单存根联,这正是发展客户的“捷径”。
得知严某已离职,2016年9月23日,刘某向严某提出将手里收集的快递单给自己,并承诺等生意好转就给与严某2000元的报酬。严某答应了,并于当天晚上将自己手里的一整箱快递单交给了刘某。刘某打算将这批快递单寄给自己远在河南读大学的表弟,让表弟帮忙录入电脑,并通过电脑发送短信发展客户。
2016年9月24日,刘某前往顺丰速运某营业点邮寄该批快递单时,被顺丰公司员工发现,顺丰公司通过内部查询,发现该批外泄的快递单是本公司一名已离职的员工严某泄露出去的。
9月26日,顺丰公司员工报案。
公安机关接报后,于当在厚街镇寮厦某房间将刘某抓获,并缴获了该箱快递单。
经统计,该箱快递单共有8910张快递单存根联,其中包含了3000多条公民信息。9月30日,严某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
日前,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办理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被告人严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0多条、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3000多条,两名被告人现均已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称,严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刘某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均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