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2017-02-17 04:00
摘要

国家林业局16日正式回应: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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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16日正式回应: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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