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抄袭案交换证据 被指抄了200多本小说
2017-02-17 03:03

 15日上午,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这场维权整整持续了四年,前后牵扯百来位小说作者、编剧和网友,终于在2017年年初,连跨了几步实质性进展。

1月初,由唐嫣、罗晋、吴建豪主演的古装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袭200余本小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都在惊叹,一是抄袭之作是如何变成收视大卖的影视剧IP的;二是原作者抄了200多本小说,她真的有这么大的阅读量吗?

一部“借鉴”了

200多本小说的作品

《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曾是网络原创文学网站“潇湘书院”的签约作者,她在多个网站上填的所在地,均是杭州。《锦绣未央》出版成书之后,周静扔掉了“秦简”的笔名,签约于正工作室,改做编剧。她续写过电视剧《美人制造》,目前正在写一部古装剧的剧本。

作为周静的成名作,《锦绣未央》原作名为《庶女有毒》,2012年6月起在“潇湘书院”连载。隔年2月,便有网友指出其大量抄袭。来回几个口水仗之后,网友为了举证,做出了不少“调色盘”(即将抄袭文与原文放在一左一右进行对比,相同段落用颜色标明的表格),发现许多章节只改了人名就直接照搬过来。

网友们自发组成了“《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进行“调色盘”比对工程。

一直进行到2016年7月,他们才将270万字的《锦绣未央》初步整理完毕:“抄袭200余本小说(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多为整章复制),总体是2008年小说《长歌天下》的扩写,主线、支线、框架、人设甚至人名都照搬此书。”“《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发微博表示。

面对指控,周静的回应也耐人寻味:“情节基本属于原创,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2017年1月,涉及被抄袭的作者中,有11位站出来联合申诉。

昨天上午,在朝阳法院,11部作品被抄袭的内容经仔细比对摘录后已集结成册,证据卷宗堆了满满一桌子。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目录显示,11部作品中,仅《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涉嫌被《锦绣未央》抄袭的语句就达540句之多,抄袭情节达97个。11位作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总计200余万元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而被告律师表示,由于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太多,时间紧,需要回去详细比对后给出意见。

当当网一方则表示,其只负责图书的发行。作为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并无问题,至于图书的侵权问题则与当当网无关。

一个10分钟

能写千字的写作软件

这,可不是个例。事实上,多部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热门网络小说,均被指出有抄袭嫌疑。其中就包括当下热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指抄袭了大风刮过的《桃花债》。此外,网剧《寻找前世之旅》也被指有嫌疑抄袭173位作者的203篇作品。

此类消息一出来,就有不少网友感叹:“抄袭都需要200多本的阅读量,怪不得我当不上作家!”

其实,根本不用一本一本看过来。有写手告诉记者,只要用自动抓取的写作软件就行了。记者发现,这类软件的获得非常方便,在淘宝网搜索“写作软件”,就出来一大堆。其中销量最高的版本,售价仅15元,有225次交易纪录。买家评论都是差不多的论调:“以后写东西就轻松多了”、“从此描写不需要一个一个去查找了”。

记者也下载了一个,试了一下,结果震惊了——十分钟就写下了近千字,不得不感叹——抄袭的成本太低了。

举个例子,如果想要描写人的眉毛,只要输入“meimao+z”,便会跳出好几页的内容,描写都很言情,例如“在他眉峰的皱蹙之间,隐隐蕴藏着一股杀气、一股风雷”等。

除了基本版之外,还有高阶版写作软件,有“写人”、“写物”、“写景”、“记事”、“议论”五大类,每一类下还有多个分项。比如,“写人”下面,有外貌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感觉描写、心理表情、性格品质、各类人物。点开“外貌描写”,还有细分,从头发到腿脚,从身材到服饰,都有素材内容。

除了供应词句的,有的软件还会更“贴心”地提供排版、取人名、找资料的功能。

文学抄袭为何愈演愈烈,是谁为利益在破坏文化生态

其实,在网文时代,抄袭早就算不上是什么稀罕事了。有人认为,这与网络文学高强度流水作业的创作模式脱不了干系。

根据某网络文学网站的签约制度,一部成功的A签作品,基本上要做到一个月内发表25万字到30万字左右,也就是说,每天要做到近万字的更新。

不过,在网络作家“乐书”看来,这根本不能成为抄袭的理由。

他以自己举例,作为某网站的签约作者,要做到一日二更,每日至少更新6000字以上。“通常情况下,我每天会花两三个小时在构思和写作上。压力是有的,但也绝对不会用写作软件抓取,这无异于扼杀自己的原创力。”他说,那些抄来的段落文字,不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放进文章里,也是违和的。

“只有原创力缺乏,并急于赚钱的网络写手,才会利用这种写作软件,以获得他人作品里的片段。”杭州师范大学教授、浙江省网络作协副主席夏烈直言,目前这类人,并不在少数。

但作为被抄袭者来说,维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乐书”迄今为止已发表过10多部作品,他直言,自己也被抄袭过,但从来没有考虑过通过法律手段去申诉。

“平台对于大多数发表的作品拥有包括改编和汇编的权利,反而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自主的权益,只能依赖平台来维权。而当抄袭者通过出版或影视改编获得利益后,平台可以从中平分收益。所以只要作品红了,即便它是抄的,平台私下也保护的,这也变相纵容了抄袭行为。”“乐书”说。

所以,结果往往是“打官司取证要花巨大的精力,最后赔来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抄袭者有可能从官司中得益,名气提高了,还能赚到更多钱”。

夏烈也表示,在网络文学圈里,对抄袭的声讨很厉害,但是在影视圈里又是另一套游戏规则。有的影视公司甚至认为,你越告他,热度就越高,等于免费宣传了。甚至连抄袭之名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在乎了。

就拿《锦绣未央》来讲,尽管播出期间,抄袭风波闹得沸沸扬扬,但最后总网播量也达到了190亿。

面对这样的抄袭乱象,此次参与众筹诉讼费的编剧汪海林强调,原创是影视创作的核心,“我们编剧自己掏钱反抄袭,不是因为道德洁癖,而是行业自救。”

来源 浙江在线

编辑 白驹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