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龙华检察院获悉,4月1日,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起诉了全省首宗个人信息保护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起诉要求追究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王某按照非法获利的数额进行赔偿,并限期在国家级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无固定工作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日常网络聊天中经常有针对性的搜集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股民ID等信息。王某先是通过编造如“公司要上市需要测试”等理由通过聊天软件向多名“上家”无偿索要公民个人信息,后来又以数百元价格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多达7万余条。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王某针对不同买家的需求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在多个QQ群中以一条1元的价格进行售卖,进一步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
发现该线索后,龙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经调查核实,王某非法买卖公民信息数量巨大,严重侵害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层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同意立案,2020年2月26日,龙华区检察院就该案在正义网进行网络公告。公告期30天届满后,龙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之前对人大代表和基层社区的走访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因个人信息泄露而给广大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据统计,有超过90%的电信诈骗是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司法机关将加大此类犯罪打击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承办检察官如是说道。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工作领域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领域。由于法律授权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采取的是不完全列举的方式,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有责任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这把“大伞”,做好“必答题”,答好“选择题”,为社会公共利益撑起法治蓝天。
据了解,除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龙华区检察院还在对安全生产、弱势群体等公益保护新领域进行了积极稳妥的探索,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工作覆盖面。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梁佳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