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人:4月1日起,这3项房地产交易减免税事项无需到办税大厅备案
读特记者 吴洁
2020-03-29 15:41

3 月 28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房地产交易"非接触式"办税新举措。4 月 1 日起,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 3 项减免税事项,将实现直接免税,无需纳税人再到办税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等 3 项减免税事项是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事项。为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深圳税务部门与深圳不动产登记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拓展系统互联互通。

记者了解到,与此前的办税规定相比,新举措的最大亮点是"省时省力"。4 月 1 日起,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 3 项减免税事项,无需纳税人再到办税大厅办理备案。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前往深圳各区(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产交易登记时,即可直接享受优惠。

具体而言,纳税人在办理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动产登记过户业务时,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的资料清单提供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 3 项登记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即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必另行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据悉,深圳市税务局还优化房地产交易系统等流程,将房地产减免税优惠事项办理流程由原先的 4 个环节压缩至 1 个环节,并合并 4 个房地产减免税优惠事项,让纳税人办理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即可享受多个税种同时减免。此外,深圳市税务局还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 17 份,全面压缩税务机关出具文书 69 份,切实降低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的时间和成本。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

(作者:读特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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