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走路玩手机碰墙破相,身陷深坑,被车撞飞……这样的新闻时有所见。近一周,这样的悲剧在深圳发生3起,每起均致一人死亡,令人痛心。
一周三宗手机致命案
惨案一:1月4日,龙华坂田一厂区内,一年轻女工在路上低头玩手机。此时,一辆货车正在向她这边倒车,女工却全然不知,结果被这辆货车撞倒碾压。司机听到惊叫声,以为后面有车,慌忙换前进挡,向前挪车。结果女工再度被碾。被送到医院后终告不治。
惨案二:1月7日21:20分,宝安区福永下十围路上,一名青年边玩手机边过马路。这时一辆物流大车飞驰而来,司机见状紧急刹车,但已来不及,撞倒了他。青年十数分钟后不治身亡。“现场惨状,触目惊心。这么年轻就死去,太可惜了”目击者骆先生表示。
惨案三:1月5日,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水库旁的吴先生失去了年幼而可爱的儿子。
吴先生说,他儿子今年才5岁。当日傍晚,他下班后带着儿子到家附近的白泥坑水库公园游玩,几分钟后就出事了。
“当时我在亭子那儿看手机,看了一会儿孩子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我四处寻找,可怎么都找不到了。”随后一家人马上报警。7日中午,有人在排水渠的闸口处发现了吴先生的儿子,但已是一具遗体。显然是溺水身亡的。
假如吴先生当时不玩手机,让儿子保持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悲剧便不会发生。
这位年轻人驾三轮车过大马路时还看着手机,前面就是滚滚车流。读特记者 方兴业
年轻人过马路时争分夺秒看手机信息。读特记者 方兴业
年轻人过马路时争分夺秒看手机信息。读特记者 方兴业
市民建议: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
市民骆先生目睹了青年被撞死的惨剧。他认为,应立法禁止马路玩手机。过马路玩手机害人害己。这种行为会造成行政成本上的支付、交通秩序的紊乱、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行人走路闯红灯在法规中都有禁止,行人过马路玩手机与闯红灯性质和后果相似,因此同样应该立法禁止。
深圳市律师潘敦刚对骆先生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认为,一边玩手机一边过马路十分危险,立法禁止十分必要,也符合当下依法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的观念和意识;在操作层面,现代化设备可为我们管理交通提供可靠的保障。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