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3月24日上午,龙岗区平湖街道交安委办会同平湖交警中队、平湖社区联合召开凤安路周边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工作约谈会,凤安路周边6家企业现场签下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
凤安路周边企业现场签署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
据悉,承诺书中明确提到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三有”(有制度、有宣传栏、有负责人),且园区出入口处需设置“一牌一海报一广播机”(一张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禁止进出告示牌、一幅交通安全警示海报、一部手持小广播机滚动播放警示短语),门卫、保安负责监督员工骑电动车戴头盔情况。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当天,平湖街道交安委办还联合平湖交警中队、平湖社区交安站出动18人次在平湖大街(横岭二路路口)、平湖大街(凤安路路口)开展两场“八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交通宣传车、展板、学习台,共派发380余份宣传资料,劝导交通违法行为110余人,约300人观看视频。
据平湖街道交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还将开展10场“八进“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宣传覆盖面,强化企业和居民交通安全意识。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