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火灾发生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防法》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然而近日,深圳宝安沙井一大型百货公司的经理却因指使员工无上岗证在消防控制室上岗,被治安拘留10日。
近期,深圳宝安公安分局万丰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开展“拉网排雷”专项行动中,对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村新沙路的某大型百货公司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发现其消防控制室内只有一名员工牛某在上班。经核查,牛某并没有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属无证上岗。民警当场向牛某询问何人安排其无证上岗,牛某称,是经理王某安排他上班的。民警随即传唤王某到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王某承认是其指使牛某上班的。王某的行为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宝安警方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个春节,王某恐怕要在拘留所度过了。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设专人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值班期间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