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接到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的举报,一辆小车停在了医院停车场内的消防通道上,影响了院内交通微循环。随后,交警前往现场,对乱停车辆罚款500元。
虽然医院、小区内的道路、停车场不属于市政道路,但是如果乱停车影响了通行,管理方无法联系,或是劝离无效,交警部门依然可以进行处罚。早在2014年11月3日,一辆粤B小车在莲花北村内乱停放,管理方多次通知车主,但对方拒绝挪车,管理方无奈之下向交警部门举报,最终交警依法对该车处罚500元。
今年1月1日以来,交警部门再次强调,全面整治经营性停车场内部交通秩序。1月10日下午4时许,市交警局接到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的举报,一辆小车停在了医院停车场内的消防通道上,影响了院内交通微循环。接到举报后,民警赶往医院,无法通过该车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到车主,车辆在现场也未留有联系方式。经通过对监控录像及现场的审核,民警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对乱停放的车辆开出500元罚款的罚单。这也是今年首张停车场内乱停车的罚单。
视频截图。
深圳市交警局停车场地管理科副科长介绍,驾车进入停车场,驾驶人存在5种行为,会被认定违法而被处罚。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机动车停放,未在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的(如:一车占两位、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交通、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且未留联系方式等);进入经营性停车场的,未领取停放凭证,未按规定交纳停放服务费的;进入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后,未熄灭发动机,在发动机运转的状态下长时间停放的或产生噪音的;当事人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引发大面积拥堵的。
记者了解到,在查处此类违法时并非看到就罚,而是先需要停车场管理人员联系车主,将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驶离,如对方不服从管理或联系不上,管理人员可以投诉到交警部门,由交警进行下一步处理。交警也会先尝试联系车主,让其按要求停放车辆或挪车,如果联系不上或拒不服从,民警会进行处罚,甚至拖离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停车场内停车也要遵守秩序和管理方对停车的管理规定,车辆停放应当在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当管理人员提出车辆影响交通时,车主应该及时配合挪车。如确有需求紧急停车的,应在车内留下联系方式。市民发现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时,应首先向停车场管理单位进行投诉、举报;市民直接向交警部门举报的(电话0755-83333333),交警部门将第一时间查询车辆的联系方式并要求车主驶离,拒不驶离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见习编辑 王行王行